“看到这些很有前途的干部沦为阶下囚,对我们的警示作用很大,这种看得见、听得到的警示教育比以前的警示、党风廉政教育课等说教作用要好得多。职务犯罪真是害人害己,村干部手中的权力是老百姓给予的,要踏踏实实为百姓干实事啊。”大竹县的数名村干部在旁听完一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庭审理后如是说。这是大竹县检察院庭审预防制度出台后,于10月9日组织的又一次庭审旁听活动。
2015年4月,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法庭审理的司法资源,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形式,建立起“面对面”警示教育机制,制定出台了《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庭审预防制度》。庭审预防是指对大竹县院侦查终结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由预防部门提前介入公诉意见书法庭教育部分的制作,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员旁听法庭审理,庭后跟踪推进庭审教育效果的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模式。
为了做好本次庭审旁听工作,大竹县检察院预防局加强与本院自侦、公诉部门协作、研究分析案情,参与公诉意见书的制作,实现预防关口前移。为了确保庭审预防效果,预防局积极与法院刑庭就庭审预防内容的细则进行了充分沟通,提前预测被告人认罪伏法态度,对认罪伏法的被告人增加法庭忏悔陈述环节,深刻揭露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法庭教育氛围。庭审预防制度的关键在庭审,落实在庭后。庭审结束后,预防局会同本院反贪局召集庭审旁听人员召开座谈会,了解庭审预防效果,听取干部们对庭审旁听后的感受以及对庭审预防制度的建议。座谈中,大家表示参加庭审触动很大,回去之后要更加尽心尽责,运用权力更加谨慎,绝不触犯法律高压线,做一名党和人民群众放心的村干部。会上,反贪局长还就村务公开、村干部廉洁自律管理、村财务管理等制度与村干部们进行了探讨交流,帮助其消除风险隐患。
今年以来,大竹县检察院已先后组织医疗卫生、国土、乡镇等十余家单位共计200余人参与职务犯罪庭审活动,取得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大竹检察院将积极探索,逐步完善《庭审预防制度》,充分发挥其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推动作用。(李达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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