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9)日,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关于构建六项机制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会议纪要》(下称《纪要》)。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陈放,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出席会议并讲话。《纪要》指出,检察机关要及时监督纠正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案件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问题。
六大机制 消除隐性壁垒
记者了解到,《纪要》确立了双方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法律服务保障、平等法律保护、合法权益保障、风险预警防范、快速处理反馈等六大机制,具体包括22条意见,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据了解,这是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的首次“合作”。而以会议纪要形式形成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意见,这在全国省级检察机关和工商联中还是首次。《纪要》明确,省检察院将严肃查办资源配置、市场准入、融资贷款、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等行政执法环节存在的行贿、受贿、渎职犯罪,促进消除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滥权、慢权、怠权行为;加强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检察监督,及时督促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促进完善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规章制度,消除各种隐性壁垒。
惩治预防结合 增强主动性
邓川在会上表示,省检察院将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衡量司法办案水平的重要标尺,全省检察机关将在惩治预防犯罪、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找准着力点,增强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责任和法治关怀。
邓川要求检察机关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增强服务保障主动性。他要求全省检察机关重点查办项目审批、证照颁发审验、税收征管等行政执法环节存在的行贿、索贿、受贿犯罪。严肃查办行政人员因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非公有制企业生产停顿、交易中断、财产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加强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检察监督。
畅通渠道 保护合法权益
针对重公轻私、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情形仍不同程度存在,损害非公有制企业对法治信心的情况,《纪要》明确搭建信息交流反馈平台,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企业诉求表达渠道,重点强化对执法司法公权力非法介入企业经济活动、滥用强制措施等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要及时监督纠正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案件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问题,让所有企业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司法办案同时,各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
3年起诉涉非公经济案1700余件
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对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共起诉侵犯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知识产权犯罪、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等各类犯罪1700余件。(记者 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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