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兰楠)“六五”普法期间,我省涌现出一大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日前,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表扬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下称《通报》),激励先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通报》中,达州市等6个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成都市金牛区等46个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省纪委机关等120个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新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学法用法工作组办公室等50个法治宣传教育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夏良田等130名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陈相伍等50名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被通报表扬。《通报》指出,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开局之年,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普法工作中取得新成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中的基础作用,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中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详见本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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