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我终于搞明白了,我不上访了……”近日,宋某在律师、人大代表、社区代表等第三方代表的说法析理后,对四川省大竹县检察院控申检察官如此说道。这是大竹县检察院启动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邀请律师、人大代表、社区代表等第三方代表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取得的又一成功案例,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据悉,1993年,四川省大竹县检察院在办理周某某贪污一案过程中,对宋某某的个人财物进行了扣押,案结后将宋某某的被扣财物移交给了中国工商银行大竹县支行。2015年5月,宋贤碧至大竹县检察院上访,并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经该院审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宋的赔偿申请诉讼时效已过,不符合国家赔偿立案条件。针对宋某的家庭比较困难现状,该院拟对其开展司法救助,但宋某不同意救助,要求以国家赔偿的方式处理其问题,并多次至该院上访,甚至出现一些过激行为。
为使信访人息诉罢访,该院决定邀请律师、人大代表等第三方力量介入参与对该案的公开审查。公开审查会上,该院承办人就信访人提出的疑问进行了逐一解答;同时,律师、人大代表、社区代表等人员也以“中间人”的身份对宋贤碧开展了释法说理与劝解工作。经过耐心的劝说与说理,信访人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并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张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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