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社会治安管理,确保辖区治安平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今年以来,大竹县公安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旅店业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规范检查,整改安全隐患。由治安大队联合消防大队通过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旅馆业从业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规范培训,提高守法意识。定期组织召开旅馆业业主培训会,通报检查中发现的旅馆业实名登记情况及其他安全问题,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和督促辖区业主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合法经营。
三是规范查处,震慑违法犯罪。对旅馆业不落实实名制管理规定、容留滋生赌毒黄等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四是强化问责,倒逼履职尽责。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民警、业主的治安管理责任。对因监管不到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力而造成后果的民警和业主,坚决依法依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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