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8时许,大竹县公安局竹阳西区派出所接指挥中心转警,在大竹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三楼有人闹事。值班民警立即到达现场,见一30岁左右妇女正横坐在一病房门口,情绪非常激动,拦着门不让任何人进出。
经了解:坐在地上的徐某,因为自己丈夫汤某与其小三范某在医院生下一男婴,徐某急得已经在病房门口坐了一夜。早上徐某眼见围观的人增多,便开始大声吵闹着讲述其自己遭遇的囧事,想让众人评评理。
此时也正是医生查房的时间,为保证医院有一个正常的单位秩序,其他病人有一个安静的康复环境,民警将赖在地上的徐某请回了派出所。心里本就委屈的徐某,哪里会听民警的劝说,在调解室里哭闹加剧。值班领导见状,换上便服端上热水来到徐某身旁坐下,听她断断续续的说了大半天,然后才语重心长的说:“你的情况确实特殊,但是法律不会讲特殊,你在医院吵闹影响医生工作,病员休息,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情节较重,派出所就需要对你做出拘留的处罚了。这件事你本是受害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用法律,闹一场自己难道就有好结果吗?”冷静下来的徐某才意识到自己错了,表示不再去医院吵闹,将选择正确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结合徐某的冲动之举情节较轻,也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实际情况,派出所最终对行为人徐某处以警告的处罚。(薛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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