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出台意见支持公益诉讼工作
行政机关和法检要形成合力
本报讯(刘德华记者赵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市(州)县党委、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各司其职,形成保护公共利益的合力。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创新机制、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内容涵盖了对侵害公共利益违法行为的行政查处、公益诉讼案件移送、立案审查、调查核实、诉前程序、起诉程序、审理程序等,明确了检察机关、法院、行政机关在各个程序中的主要协作配合义务,并要求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应当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意见》强调,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及相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法院要建立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交流机制等,实现行政内部监督与检察外部监督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证据收集、参与诉讼、执行判决等方面联动协作的具体措施。
据了解,今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对于加强公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都具有极为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全力确保公益诉讼制度在我省落地生根,我省检察机关此前也对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冯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构建检察监督大格局的有力抓手,要尽快形成内外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检察机关内部要打破部门界限,在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送反馈、案件协作上发挥检察“一盘棋”整体职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要主动加强与政府及法制办、环保、国土、食药监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法律政策理解与适用等方面加强配合,在信息共享、技术咨询等方面加强协作。多借鉴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通过集中培训、案件实训、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打造一支“懂行政、会调查、善公诉”的公益诉讼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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