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社会机构实现统一运维
本报讯(记者夏菲妮)昨(18)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全省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监测事权上收电视电话会。会议明确,即日起至明年3月底,省环境监测总站将组织实施社会化运维机构招标,完成全省21个市(州)的150个城市站和8个城市直管站运维工作事权上收,实现城市站的统一运维。
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核安全总工程师董晓辉介绍,省控城市站监测事权上收是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我省空气质量监测的又一重要任务;是落实环保为民,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确保数据客观真实的重要抓手;是适应新时期大气环境管理需求,化解行政干预,减轻基层压力和负担的有效举措。
按照工作安排,此次监测事权上收将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中,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南充、宜宾、广安、达州、眉山、资阳13个城市82个省控城市站,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事权上收和社会化运维移交工作;第二批批次中,攀枝花、广元、乐山、巴中、雅安、阿坝、甘孜、凉山8个市(州)76个省控城市站,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2018年4月底,监测数据将正式对外发布。
董晓辉表示,为确保省控城市站运行可靠和数据真实,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遵守《四川省省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管理八项规定(实行)》要求,严禁出现擅自挪动监测点位、人为干预干扰监测过程和评价结果、无正当理由缺失监测数据等情况。各运维单位要认真落实质量控制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做到“五个到位”,即“制度建立到位、沟通交流到位、日常管理到位、质控措施到位、异常处置到位”。对发现监测行为不规范且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以及数据造假或配合造假的社会化运维单位,终止合同,列入“黑名单”。
记者了解到,为实现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管理有章可循,省环保厅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包括点位管理、数据审核与信息发布、质控检查和考核、沟通协调、公众开放、测管协同响应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管理的相关规定,健全技术人员从业规范,完善监督管理。
据悉,全省21个市(州)环境保护局和183个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共计623人参加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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