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竹县公安局蒲包派出所成功调处一起邻里纠纷,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经查,蒋某(男,66岁,大竹县人)与吕某(女,65岁,大竹县人)原是夫妻,十年前双方离婚,但仍同住一栋房屋只是将房屋一分为二划出“楚河汉界”。之后,蒋某常年外出务工平时很少回来,双方就各过各的。近日,蒋某从外省务工回来,找到吕某表达想要“复合”的意愿,但吕某坚决反对。一晚,蒋某借酒消愁喝得微醉窜至吕某的房间想要再找吕某谈谈“复合”的事情,双方因言语不当发生争吵,蒋某借着酒劲殴打了吕某至其软组织受伤,并将吕某房间里的电视机和衣柜损坏。
大竹县公安局蒲包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先是对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以及年龄,对其处以警告处罚,并赔偿吕某医药费和财物损失共计1200元。双方对该所的处理意见非常满意,表示会妥善处理个人事宜不会再发生类此事情。(薛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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